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拒絕性騷擾,防治總動員|防治性騷擾,人人有責

  • 發布單位:縣立莿桐國小
  • 資料來源:縣立莿桐國小
  • 聯絡人:林茂成

什麼是性騷擾?

一切不受到歡迎的、與性或性別有關,會讓人感到不舒服不自在、覺得被冒犯、被侮辱的言行舉止。在嚴重的情況下,甚至會影響到被害人就學或就業機會的表現,或影響日常生活之進行,就可能構成性騷擾。

性騷擾防治三法,我該如何辨別呢?

分別為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、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、《性騷擾防治法》,性騷擾事件會因為發生的時間、身分的不同,而有不同的申訴單位及救濟管道。

以下有幾點可以協助我們來了解:

是否於求職或執行職務時,遭受性騷擾→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

一方身分為校長、學校教職人員或學生,另一方為學生→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

非適用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、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者→《性騷擾防治法》